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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4-27, 12:38 PM

因為創作,所以收穫




ezone453 香港的網友sidekick之前於香港電腦雜誌e-zone(453期)所刊載的文章,以我的twitter經驗為例,闡述作為一個blogger所需要的"安全距離" 。(圖片引自sidekick的相簿)

sidekick是香港數一數二的知名blogger,之前早已慕名許久,直到玩TWITTER才算正式交集。能被她引用於文章中,甚為榮幸。上週寄了些BoF紀念品給Jansen時,也特別請Jan轉交給sidekick以示感謝。

現在你可以開始相信了,網路時代的無國界論,是如此輕易的被實踐著,我們自由地選擇分居各地的交誼對象,世界也因此親近了你。之前在Mr.6的這篇文章中這麼讀過:『既然UGC(User Generated Content)和SNS(Social Network Services)各別站都這麼厲害了,那麼,當UGC遇上SNS,當SNS遇上UGC,爆發力該是怎樣? 』六先生所談的是巨型的網路事業體,我所說的是微型的部落格(客)行為。

舉一個簡單的例子。之前因為BoF認識了東風電視台負責I'm TV的商姐,她興奮地告訴我,那篇教導我爸媽看懂blog的文章她很喜歡,轉寄給好多朋友分享。我寫那篇文章的目的,單純地是為了"私家生活促進",這麼說吧,我才不管UGC或是SNS是什麼鬼,對別人解釋那種專業東西並不會讓我賺更多錢,但是讓家人了解我的部落格,至少還能換得家庭幸福美滿又安康。

然而,當內容被放置在網路上,譬如進入到twitter之類的這種大眾澡堂式的社交環境裡,它的效用已不僅針對你所預設的對象,有人看到了,會會心一笑,有人看到了,會起而效猷,有人看到了,會嗤之以鼻,就像一顆彈力球,你用力一砸,它所撞擊彈跳的高度與距離並不是能被物理公式所估計的。

或許這份無法預期的變化,解釋了我為何對部落格著迷。重點是,那顆球不要彈回來打到我就好了。(XD)

來說一點後續發展。我爸媽現在開始對數位相機有興趣了,想自己學習如何操作機器拍照留念(雖然我媽說都是我拍你你拍我有什麼好玩的,阿其實我跟工頭也只是我拍你你拍我...),如果哪天老爸要求我教他們使用Pixnet相簿或是I'mTV視頻,也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了。我們其實不在乎web2.0、不在乎科技發展、不在乎網路趨勢,我們在乎的是分享,在乎的是參與,在乎的是快樂,在乎的是認真地活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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迴響

  1. 謝謝你啊~ ^o^
    我那篇文的回響好像不錯, 除了香港外,
    因為昨天給jas摘了, 令讀文的台灣朋友也多了.

    sidekick 發表於 April 27, 2007 2:35 PM

  2. 我都是一樣,從沒想過寫 blog 可以認識不同地方的朋友,「因為創作,所以收穫」這句真的沒錯。

    天佑 發表於 April 27, 2007 4:12 PM

  3. 凱洛,

    我想妳早已找到寫部落格的樂趣,或說意義了
    除了妳文中所說的:[因為創作,所以收穫],還有因為部落格令人著迷
    的魔幻路徑, 妳或曾踏入過.

    我同樣也對部落格(從個人新聞台轉戰到無名小站)深度著迷,
    但我還沒有經歷過那魔幻的時刻.

    至少,我還作不到幫助別人以及讓家人瞭解我的網路生活.

    BTW,聽妳這麼說,那顆球"應該"還沒有彈回來打到妳吧。 :)?

    jessie 發表於 May 1, 2007 12:31 AM

  4. 凱洛,

    我想妳早已找到寫部落格的樂趣,或說意義了
    除了妳文中所說的:[因為創作,所以收穫],還有因為部落格令人著迷
    的魔幻路徑, 妳或曾踏入過.

    我同樣也對部落格(從個人新聞台轉戰到無名小站)深度著迷,
    但我還沒有經歷過那魔幻的時刻.

    至少,我還作不到幫助別人以及讓家人瞭解我的網路生活.

    BTW,聽妳這麼說,那顆球"應該"還沒有彈回來打到妳吧。 :)?

    jessie 發表於 May 1, 2007 12:33 AM

  5. sidekick
    希望能多吸引更多台灣讀者看看香港的部落格圈
    :)

    天佑
    當然這是網路最偉大的地方,只是很多事情都一體兩面,也是要謹慎操作呢。

    jessie
    看到你用"魔幻的時刻",我倒是會心一笑。當然不一定要公開到家人都要分享的地步才叫"魔幻",我想你若能因此而與朋友優遊自在於部落格期間,那就很棒了。

    由 凱洛 發表於 May 2, 2007 5:28 PM

  6. "我們在乎的是分享,在乎的是參與,在乎的是快樂,在乎的是認真地活著。"
    這句的確是王道阿!!
    不管Web到x.0,不管功能多強的A架絲,如果沒有以上真義,就無趣了..

    小布 發表於 May 7, 2007 1:08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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